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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自持档案存入人才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25-12-19   来源:政府办

咨询内容:本人于2022年7月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取得函授本科学历。当年学校将本人学历档案直接邮寄至个人手中,该档案至今由本人妥善保管。 因个人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需要,现拟将该函授学历档案存入本地人事交流中心。鉴于该档案为个人自持且距今时间较久,特致函咨询以下事宜: 1. 个人自持的函授学历档案存入县人事交流中心的具体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清单; ​ 2. 办理档案存放的流程步骤、受理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 3. 针对超期自持档案,是否需要原毕业院校或相关部门出具补充证明材料,以及具体要求。 恳请贵单位予以解答为盼,本人将根据要求准备材料,依规办理档案存放手续。

咨询时间: 2025-12-19

【政府办】: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申请了解招社区工作者事宜进行详细询问,电话:0313-5812296。

答复时间: 202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