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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沽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体裁分类:重大决策  发布时间:2023-03-05  发布机构:政府办字体:[  ]

沽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沽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张家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令〔2020〕第3号)要求,现将沽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务必于2023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部门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及时向政府办公室留存备案。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附件:沽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沽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5日

沽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