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部署,狠抓落实,做好冬奥会保障工作。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冬奥会)期间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保障区域及目标
沽源县全县范围内。
赛事期间(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除沙尘天气影响外,力争全县空气质量每日达到优良水平,即赛事期间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不超过75微克/立方米。
(二)工作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控。坚持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为核心,科学设置减排比例;充分考虑各种环境风险对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的影响,制定针对性强化管控措施。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减排。聚焦重点行业,精准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着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实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提前启动、谋划部署,按时实施赛事期间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
坚持精准施策,严格依法防控。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位置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强化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分析,实施精准治污、精细管理,切实保障冬奥会空气质量。
深化本地管控,加强区域协作。聚焦重点行业,加大专项督导、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赛前、赛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积极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与周边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
(三)工作时段
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赛前攻坚期,时间为方案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29日;二是赛事期间,时间为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四)减排目标
赛事期间,相比2021年同期,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65%、45%、51%、45%。
二、赛前整治及攻坚措施
结合全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要求,统一执行赛前攻坚措施。
(一)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治理
1.巩固冬季清洁取暖成果。对全县已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开展“回头看”,巩固使用效果,确保汛期管控期清洁取暖设施全部正常运行。(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底前,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公布,禁燃区内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气源和电力供应保障,精准预测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全力保障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及价格稳定,确保赛时管控期清洁取暖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县供电公司)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边远乡村,实行清洁煤兜底全覆盖,完善保供体系。(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洁净煤应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中“型煤1号”和《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中“无烟1号”、《兰炭产品技术条件》(GB/T25211—2010)标准要求。(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
2.强化散煤监管。严格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监管,加强入省界煤质检查站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强煤炭市场和劣质煤管控,严格控制煤炭经营网点数量,强化煤质量抽检,全县实际经营煤炭销售网点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暖期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采取加强人力巡检、加密无人机飞检等手段,加大对散煤复燃的监管力度,对已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坚决防止散煤复燃。(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3.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组织对全县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台,拆除一台,全面实现动态“清零”。全面实施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治理提升工程,保证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强化燃煤锅炉煤质管控,燃煤煤质符合全硫分≤0.4%、灰分≤12.5%、挥发分≤37%要求。(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强化工业污染源综合防控
1.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提升治理。强化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三率”水平,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进行提升改造。(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加强动态管理,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严格关停取缔、规范改造、扶持提升、整合搬迁,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反弹,保持动态“清零”。(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企业运输车辆管理。建立完善进出厂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基础台账,已安装大宗物料企业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监控并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号牌及车辆排放阶段。禁止运输车辆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的出入口进出厂区。(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管控
1.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推进公交、出租等领域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出租车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城管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财政局)
2.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监管。(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应急强化期大宗物流运输绕行措施。(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指导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物料储备,燃煤供暖企业要提前储备足量优质煤炭。(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3.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对全县1家排放检验机构实行清单式、台账制管理;对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路检路查等三类监督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向社会公开曝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排放检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落实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1.强化扬尘污染综合防控。对长期未开发的建设裸地等进行排查建档,采取绿化、硬化苫盖等措施。(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完成一轮环境综合整治“大扫除”活动,对背街小巷、场馆及周边建筑盲区四角、屋顶墙面采用清扫、吸尘、冲洗、刮净等方式开展清洁工作。在沙尘天气后及时组织清扫,有效减少二次扬尘。(牵头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综合执法局)
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号),开展扬尘污染攻坚专项行动,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道路扬尘整治。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100%。(牵头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对县城建成区运输散料、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规范化管理。(牵头部门:县综合执法局)主要交通干线、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强化工业企业料场扬尘整治。对全县工业企业料堆场建立管理台账,实施达标整治。加强污染源视频、在线监测安装使用,全县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2.加强生活水源管控。加大餐饮油烟管控力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职工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2022年1月前全面开展一次清洗维护工作。(牵头部门:县城管执法局)
3.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充分发挥卫星遥感和秸秆垃圾焚烧视频监控系统等平台作用,坚持“人防+技防”,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4.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公告,并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禁售和禁运要求。全面清空库存余量,坚决管控烟花爆竹燃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赛期管控清单
1.编制实施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组织编制本辖区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明确赛前散煤清洁替代、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及提标改造等重点治理任务以及/赛事和应急期间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移动源管控、面源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秸秆禁烧管控等措施,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任务清单。(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
2.建立完善赛期减排管控清单。涉气企业制定生产计划和年度检修计划,集中安排在赛事期间进行检修;对于赛事期间不可临时中断的、保障城市日常生活必需和赛期直接承担冬奥服务保障的涉气企业,要制定赛事期间“一厂一策”生产调控措施。提前与企业逐一做好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从严、从实、从细完善赛时白名单和生产调控企业清单。(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制定沽源县冬奥会质量保障执法方案,结合排污许可证数据库、应急减排和污染源台账,采用企业自查、属地排查的方式全面排查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严查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建立环境违法问题清单。
2022年1月中上旬,对照管控清单再进行一轮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生产调控措施准备,确保赛期管控执行到位。(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暖季期间组织开展煤质(市场监管局负责民用散煤、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工业用煤)及散煤复燃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赛期保障措施
按照保障要求,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进行赛时管控措施。
(一)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
除不可临时中断的、保障城市日常生活必需和赛期直接承担冬奥服务保障的涉气企业外,其他涉气排放工业企业原则上实施生产调控。(责任部门:各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县所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供暖锅炉污染物治理设施保持最好工况水平,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到10、35、50(80)毫克/立方米的超低排放标准。(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燃煤锅炉供热企业提前做好优质煤储备工作;企业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应优先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密闭运输或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局)
(二)移动源污染管控措施
除城市运行保障类车辆外,禁止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原则上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面源污染管控措施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县城建成区裸土、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监管。(牵头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县城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在避免道路结冰的前提下,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牵头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
(四)禁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
从销售和流通端制定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赛期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巡查管控,及时制止私放行为。(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
(五)降低社会生产活动强度
鼓励企事业单位制定调休、倒休计划,引导外出休假;学校合理调整寒假时间。(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四、应急强化措施
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根据国家、省、市保障要求,在赛时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一)强化工业企业排放管控
白名单内企业通过压减负荷、清洁运输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在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供热锅炉企业按照保供暖的最低负荷运行。(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部门: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
组织安全论证,做好停限产安全生产应急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县应急管理局,责任部门:县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
(二)强化移动源管控
除新能源汽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车辆、公共交通外,公务用车减少80%。除涉及赛事、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外,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责任部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
(三)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除应急抢险需要外,施工工地、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住建、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建立赛期空气质量保障指挥调度运行机制,确保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部门之间要加强协同和信息沟通,形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作为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并监督辖区各类污染源赛前整治和赛期管控措施,实行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冬奥空气质量保障行业监管责任,对各自重点措施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同时,采用企业自查、属地排查的方式,强化督导执法检查,建立全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专项督导包联机制,由县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冬奥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部署、方案制定、任务措施等推进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导调度,对赛事保障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督办、通报、问责力度。加强赛期保障措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管,抽调人员力量,对重点涉气污染源实施驻厂帮扶指导,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形成严管执法的高压态势。(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强化技术支撑。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长”工作制度,由县长、乡(镇)长任辖区空气质量“点位长”,对辖区空气质量负总责。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走航监测等先进技术手段,识别重点区域PM2.5及其前体污染物浓度高值区。开展柴油、燃气中重型货车在线监控数据分析,严防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通过卫星监测热异常点、企业用电量、在线监控等环保大数据,研判企业生产调控落实情况及秸秆焚烧火点,精准定位污染区域,及时反馈提示信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分析会商,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评估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牵头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气象局)
(四)加强舆情引导。建立冬奥会保障舆情应对和引导机制,针对管控措施易引发舆情等情况提前安排部署。赛前及赛事期间,密切监测相关舆情动态,加强研判分析,做好正面引导,营造绿色冬奥的社会氛围,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冬奥会空气质量的不利舆论炒作及时进行应对和管控,营造绿色冬奥的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生态环境分局)
附件:1.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沽源县空气质量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沽源县目标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
沽源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 强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海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冬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谷建辉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建林 政府副县长
钟宏伟 政府副县长
施展文 政府副县长
刘 芬 政府副县长
黄泰峰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
成 员:陈瑞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地方金融监督
管理局局长
王克礼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占成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兼公务员局局长
崔建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志强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尹 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海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吴常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世亮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温德利 县民政局局长
安焕忠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王占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彦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锋 县商务局局长
崔占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唐继军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兼政务服务管理
办公室主任
罗 飞 国网沽源县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任伟军 县气象局局长
张贵军 河北沽源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郭连全 县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会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 东 平定堡镇镇长
王 强 九连城镇镇长
李 佳 黄盖淖镇镇长
刘素东 小厂镇镇长
孔令鹏 小河子乡党委副书记
白风龙 西辛营乡乡长
杨 阳 莲花滩乡乡长
李玉海 长梁乡乡长
李永军 丰源店乡乡长
褚学冬 白土窑乡乡长
王艳青 高山堡乡乡长
程建平 闪电河乡乡长
明春垠 二道渠乡乡长
王庆刚 大二号乡乡长
张亚红 平定堡镇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克礼同志兼任。
附件2:
沽源县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目标 | 任务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主体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1 | 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燃煤锅炉治理 | 对全县已完成农村清洁取暖的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使用效果。2021年底前,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公布,禁燃区内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 | 采暖季前 | 县政府 |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实行洁净煤兜底全覆盖,提早安排,完善保供配送体系 | 采暖季前 | 各乡镇政府 |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局 | ||
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9台,实现全县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动态清零。 | 2021年12月底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财政局 县供电分公司 | ||
加强煤炭市场和劣质煤管控,严格控制煤炭经营网点数量,强化煤质量抽检,全县实际经营煤炭销售网点主体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 全年 | 县政府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改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审计局 | ||
序号 | 工作目标 | 任务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主体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2 | 强化工业污染源综合防控 | 强化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厂一策”精细管控,聚焦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三率”水平,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对标先进高效治理技术进行提升改造 | 全年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 全年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建立完善进出厂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基础台账,已安装大宗物料企业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应监控并记录进出厂运输车辆的完整号牌及车辆排放阶段。禁止运输车辆通过未纳入监控范围的出入口进出厂区。 | 全年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商务局 县住建局 | ||
3 | 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管控 | 推进公交、出租等领域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出租车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 | 2021年底 | 县政府 | 县商务局 县交通局 | 县城管局 县财政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 | 2021年底 | 县政府 | 县交通局 | 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 | 2021年底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4 |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强化扬尘污染防控。深化建筑扬尘专项整治、强化道路扬尘整治、强化矿山工程扬尘整治。 | 2021年底 | 县政府 |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局 | 县住建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交通局 |
加强生活水源管控。加大餐饮油烟管控力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和非经营性职工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运行。2022年1月前全面开展一次清洗维护工作。 | 2022年1月前 | 县政府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 | 全年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水城办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 ||
序号 | 工作目标 | 任务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主体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4 |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 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 全年 | 县政府 | 县公安局 | 县委宣传部 县应急局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5 | 建立赛期管控清单 | 编制实施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 2022年1月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商务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 县城管局 |
建立完善赛期白名单、减排管控清单、白名单企业“一厂一策”。 | 2021年底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6 | 赛事期间保障工作(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 除不可临时中断的、保障城市日常生活必需和赛期直接承担冬奥服务保障的涉气企业、项目外,所有涉气企业原则上实施生产调控措施。 | 赛期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员单位 |
全县所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供暖锅炉污染物治理设施保持最好工况水平,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到10、35、50(80)毫克/立方米。 | 赛期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燃煤锅炉供企业提前做好优质煤储备工作;企业产生的炉渣、粉煤灰应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进行密闭运输或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 | 赛期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
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县城建成区裸土、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加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监管。 | 赛期 | 县政府 |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 ||
从销售和流通端制定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赛期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巡查管控,及时制止私放行为。 | 赛期 | 县政府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局 县城管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鼓励企事业单位制定调休、倒休计划,引导外出休假;学校合理调整寒假时间。 | 赛期 | 县政府 |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 ||
序号 | 工作目标 | 任务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主体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7 | 应急化措施。2022年2月4日-20日、3月4日-13日,根据国家、省、市保障要求,在赛时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 | 除新能源汽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车辆、公共交通外,公务用车减少80%。除涉及赛事、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外,中重型燃油(气)货车不得上路行驶,停止使用燃油(气)非道路移动机械。 | 赛期 | 县政府 | 县公安局 | 县机关事务中心 县交通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商务局 |
白名单内企业通过压减负荷、清洁运输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 赛期 | 县政府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水城办 | ||
除应急抢险需要外,施工工地、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采取措施防止二次扬尘;矿山、砂石料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 赛期 | 县政府 |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城管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局 县公安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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