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沽源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沽源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沽源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我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沽源县属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地形差异较大,雨量分布不均,极易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经调查,全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地面塌陷3处,崩塌5处,泥石流56处,主要威胁村庄47个,住户256户、人口605人,房屋1202间,矿山2座,财产约1359.05万元。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经核查,确定沽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涉及莲花滩乡、小厂镇、丰源店乡、西辛营乡、闪电河乡、长梁乡6个乡镇,共7个防治区。
1.莲花滩乡王保村泥石流防治区。位于王保村西,属低山丘陵山间沟谷地貌。由于区内植被不发育,松散层厚度较大,坡面冲沟较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泥石流的固相物质来源主要为沟谷中上游的松散堆积物。主要威胁涉及王保村住户7户、人口19人、房屋29间、财产约23.2万元。指定莲花滩乡王保村岳龙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一次。建议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植树种草,固结沙源,减少泥石流的固相物质的来源。
2.小厂镇棠梨沟村庞家营省道崩塌防治区。该处隐患点位于庞家窑村南约350米处,赤宝公路东。目前稳定性差,雨季常发生零星掉块现象,在暴雨或震动情况下可能发生大规模泥土、山石滑落,威胁对象主要为赤宝公路(241省道180米)及其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指定小厂镇庞家窑村村委会为具体负责人,采用目测方法监测不稳定斜坡变形及雨情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削坡或固坡治理措施,加大斜坡稳定性,消除灾害发生隐患。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3.闪电河乡黑山嘴村崩塌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黑山嘴村北,在暴雨来临时可能发生危险性大泥石流。主要为涉及黑山嘴村住户7户、人口13人、房屋23间、财产约18.4万元。目前该隐患稳定性差,雨季常发生零星掉块现象,在暴雨或震动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大规模泥土、山石滑落。指定闪电河乡黑山嘴村李富华为具体负责人,采用目测方法监测不稳定斜坡变形及雨情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削坡或固坡治理措施,加大斜坡的稳定性并设置警示牌。
4.丰源店乡三道林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丰源店乡三道林村东边缘地带,区内小型崩滑现象较多,松散物质来源较丰富,易引发中型、危险性较大的泥石流,主要威胁涉及三道林村住户1户、人口2人、房屋3间、财产约2.4万元。指定丰源店乡三道林村王卫东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在村庄东北部采取工程防治措施进行筑坝防护或采取搬迁避让措施。丰源店乡扇子沟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扇子沟内,坡面松散物覆盖层较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如遇暴雨极易形成大型泥石流,威胁主要涉及扇子沟村住户5户、人口11人、房屋23间、财产约18.4万元。指定丰源店乡扇子沟村贾树峰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在两条支沟间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长梁乡韭菜沟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韭菜沟村西,土质松散有多条沟谷,如遇暴雨极易形成小型泥石流,主要威胁涉及韭菜沟村住户11户、人口25人,房屋42间、财产约37.6万元。指定长梁乡韭菜沟村段树森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工程防治措施,疏通泥石流流经通道,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6.西辛营乡脑包底村泥石流。该处隐患位于脑包底村所在沟谷内,属低山丘陵山间沟谷地带。该区域植被生长较差,坡面松散物覆盖层较厚,坡麓地带小型冲沟较多,汇水面积大,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主要威胁涉及脑包底村住户3户、人口8人,房屋13间,财产约6.5万元。指定西辛营乡脑包底村田金亮为具体负责人,主要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避让措施,将脑包底村东部村庄向沟谷西部搬迁,疏通泥石流流经通道,并在村庄南部采取工程防治措施,修筑混凝土石坝进行拦堵,保护村庄不受泥石流危害。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三、职责分工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财政、气象、通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互通信息,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全县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负责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险情灾情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防灾救灾措施建议;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灾情,发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动态信息;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培训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应急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工作,保障抢险设备及时投入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除地质灾害点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乡镇、村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矿山采空区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各自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做好预防与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根据各灾害体的地质特征,聘请专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防治方案和年度治理工作计划;负责在隐患危险区两端设置警戒牌,提醒行人及车辆注意防范。
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水利工程设施周边及沿线分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旅游景区及旅游线路分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在建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财政保障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的次生灾害组织紧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县通信部门:负责建立预警发布平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确定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村委会和具体人员。
群测群防人员:对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好强降雨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到位”,组织机构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推进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限度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汛前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隐患意识和预防意识。
(三)做好灾害预防。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灾害调查巡查和灾情速报、日报和月报等各项制度。各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要坚守岗位,严格监测防治区情况,确保信息畅通。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并结合工作职责,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提早研判,认真研究解决办法。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群测群防体系运行、年度防治方案落实、群测群防员工作条件保障等各类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顺利度汛。县地灾监测领导小组不定期巡视抽查,特别是降雨期间或降雨后,重点检查灾害点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等防汛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因监测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沽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沽源县重要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花名册及
值班电话
附件: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附件:4.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附件1
沽源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米国良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崔占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 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组 员:刘世亮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常青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彦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席跃军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克礼 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局长
任伟军 县气象局局长
唐继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武雅军 县水务局局长
高建武 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范苗苗 中国移动沽源县分公司总经理
张银根 中国联通沽源县分公司总经理
郝 磊 中国电信沽源县分公司总经理
孔令鹏 平定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雷海洁 九连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 佳 黄盖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素东 小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阳 莲花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宋春宇 长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玮 丰源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白凤龙 西辛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褚学冬 白土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艳青 高山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程建平 闪电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明春垠 二道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庆刚 大二号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建军 小河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于瑞雪 平定堡镇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曲振富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816181。
此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各单位相应人员自行接任,并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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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重要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花名册及值班电话
野外 编号 | 位置 | 灾 种 | 危 害 程 度 | 应急管理局负责人 | 电话 | 乡 镇 负责人 | 电话 | 村负 责人 | 电话 | 监测人 | 电话 |
GY001 | 闪电河乡 黑山嘴 | 崩塌 | 重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冀云峰 | 13472371117 7622676 | 李富华 | 13785364924 | 韩国龙 | 15831392243 |
GY038 | 丰源店乡 三道林村 | 泥石流 | 较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张兴良 | 13643135484 5782005 | 王卫东 | 13716134884 | 王有梅 | 15030335856 |
GY028 | 西辛营乡 脑包底 | 泥石流 | 重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黄 生 | 13393138927 5720019 | 田金亮 | 18730388066 | 胡海龙 | 13831387964 |
GY075 | 长梁乡 | 泥石流 | 重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兰海生 | 15933039915 5783018 | 段树森 | 13931308604 | 孙宝英 | 18831369284 |
GY042 | 丰源店乡 扇子沟村 | 泥石流 | 重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张兴良 | 13643135484 5782005 | 贾树峰 | 15831307239 | 郭 库 | 15830370093 |
GY068 | 小厂镇 | 崩塌 | 较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祁璞哲 | 13722309162 5780019 | 伊圣会 | 15133365908 | 胡金蝉 | 13513466640 |
GY047 | 莲花滩乡 | 泥石流 | 较大级 | 曲振富 | 5816181 | 国 靖 | 18632305517 5722095 | 岳 龙 | 13051185044 | 李文军 | 15932363391 |
附件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单位、监测人及知情单位和知情人,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一、速报范围
发生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按照不同的时限要求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省自然资源厅。
二、速报时限
(一)2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或者出现人员伤亡(失踪)的地质灾害灾情,灾害发生地的县区级自然资源分管部门必须在事发后立即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部门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向省自然资源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
(二)40分钟报告。对于发生的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灾害发生地的县区级自然资源分管部门和应急部门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部门必须在事发40分钟内向省自然资源厅电话报告,1个半小时内书面报告,并抄送应急管理部门。
三、速报内容
地质灾害速报应尽可能详细说明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提出分管部门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对地质灾害灾情的速报,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省自然资源厅值班电话: 0311-66771835
0311-66771836(传真)
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值班电话:0311-69101687
0311-69101637(传真)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值班电话:
0313-7680867
0313-7680804(传真)
张家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值班电话:
0313-7680832(兼传真)
E-mail:zjkdhk4083964@163.com
河北省张家口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值班电话:
0313-5905840
0313-5905851(兼传真)
沽源县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313-5816181
0313-5817181(传真)
附件4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标准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作如下界定。
一、灾情界定
特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险情界定
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中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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