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马文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报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马文军同志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龚 成同志为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锋同志为民政局局长;
高 宝同志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晓婧同志为商务局局长;
陈占胜同志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永军同志为审计局局长;
黄 震同志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志勇同志为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王 峰同志的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龚 成同志的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温德利同志的民政局局长职务;
左增有同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李树军同志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李 锋同志的商务局局长职务;
吴德库同志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王万斌同志的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占一同志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于 龙同志的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