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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沽政字〔2022〕35号  发布时间:2022-05-27  发布机构:政府办字体:[  ]


 

沽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根据《中共沽源县委关于马文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沽干字〔20222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任命,

张志强同志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唐慧霞同志为审计局副局长;

范德宇同志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马黎明同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峰同志为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治龙同志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马文军同志的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杨洪廷同志的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新同志的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王瑞栋同志的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赵广枝同志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张立军同志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高志国同志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屈步军同志的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殿卿同志的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母海军同志的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强同志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林同志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蔺伟伟同志的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云同志的县医院院长职务;

郭连全同志的草原水城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沽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