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沽源县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
解读
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推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有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情况和我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分析,特制定本方案。
二、地质灾害现状
沽源县属温带大陆性草原气候,地形差异较大,雨量分布不均,极易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经调查,全县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64处,其中地面塌陷3处,崩塌5处,泥石流56处,主要威胁村庄47个,住户256户、人口605人,房屋1202间,矿山2座,财产约1359.05万元。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经核查,确定沽源县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涉及莲花滩乡、小厂镇、丰源店乡、西辛营乡、闪电河乡、长梁乡6个乡镇,共7个防治区。
1.莲花滩乡王保村泥石流防治区。位于王保村西,属低山丘陵山间沟谷地貌。由于区内植被不发育,松散层厚度较大,坡面冲沟较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泥石流的固相物质来源主要为沟谷中上游的松散堆积物。主要威胁涉及王保村住户7户、人口19人、房屋29间、财产约23.2万元。指定莲花滩乡王保村岳龙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一次。建议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植树种草,固结沙源,减少泥石流的固相物质的来源。
2.小厂镇棠梨沟村庞家营省道崩塌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庞家窑村南约350米处,赤宝公路东。目前稳定性差,雨季常发生零星掉块现象,在暴雨或震动情况下可能发生大规模泥土、山石滑落,威胁对象主要为赤宝公路(241省道180米)及其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指定小厂镇庞家窑村伊圣会为具体负责人,采用目测方法监测不稳定斜坡变形及雨情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削坡或固坡治理措施,加大斜坡稳定性,消除灾害发生隐患。设置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3.闪电河乡黑山嘴村崩塌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黑山嘴村北,在暴雨来临时可能发生危险性大泥石流。主要威胁涉及黑山嘴村住户7户、人口13人、房屋23间、财产约18.4万元。目前该隐患稳定性差,雨季常发生零星掉块现象,在暴雨或震动的情况下可能发生大规模泥土、山石滑落。指定闪电河乡黑山嘴村李富华为具体负责人,采用目测方法监测不稳定斜坡变形及雨情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削坡或固坡治理措施,加大斜坡的稳定性并设置警示牌。
4.丰源店乡三道林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丰源店乡三道村东边缘地带,区内小型崩滑现象较多,松散物质来源较丰富,易引发中型、危险性较大的泥石流,主要威胁涉及三道林村住户1户、人口2人、房屋3间、财产约2.4万元。指定丰源店乡三道林村王卫东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在村庄东北部采取工程防治措施进行筑坝防护或采取搬迁避让措施。丰源店乡扇子沟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扇子沟内,坡面松散物覆盖层较厚,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如遇暴雨极易形成大型泥石流,威胁主要涉及扇子沟村住户5户、人口11人、房屋23间、财产约18.4万元。指定丰源店乡扇子沟村贾树峰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在两条支沟间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长梁乡韭菜沟村泥石流防治区。该处隐患位于韭菜沟村西,土质松散有多条沟谷,如遇暴雨极易形成小型泥石流,主要威胁涉及韭菜沟村住户11户、人口25人,房屋42间、财产约37.6万元。指定长梁乡韭菜沟村段树森为具体负责人,主要负责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工程防治措施,疏通泥石流流经通道,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6.西辛营乡脑包底村泥石流。该处隐患位于脑包底村所在沟谷内,属低山丘陵山间沟谷地带。该区域植被生长较差,坡面松散物覆盖层较厚,坡麓地带小型冲沟较多,汇水面积大,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主要威胁涉及脑包底村住户3户、人口8人,房屋13间,财产约6.5万元。指定西辛营乡脑包底村田金亮为具体负责人,主要监测雨情状况及雨量汇集状况,监测周期为每天1次。建议采取避让措施,将脑包底村东部村庄向沟谷西部搬迁,疏通泥石流流经通道,并在村庄南部采取工程防治措施,修筑混凝土石坝进行拦堵,保护村庄不受泥石流危害。在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上采取生物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现象发生。
四、职责分工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文化广电和旅游、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财政、气象、通讯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互通信息,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全县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负责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险情灾情核查、监测与趋势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防灾救灾措施建议;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险情灾情,发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动态信息;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培训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灾区应急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地质灾害抢险工作,保障抢险设备及时投入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除地质灾害点以外的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乡镇、村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矿山采空区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对各自矿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做好预防与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根据各灾害体的地质特征,聘请专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预案、防治方案和年度治理工作计划;负责在隐患危险区两端设置警戒牌,提醒行人及车辆注意防范。
县水务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水利工程设施周边及沿线分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汛期旅游景区及旅游线路分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在建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财政保障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负责对地质灾害引发环境污染的次生灾害组织紧急处置工作,并加强监控,及时提供环境监测信息。
县通讯部门:负责建立预警发布平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确定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责任制,将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村委会和具体人员。
群测群防人员:对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做好强降雨后滑坡、崩塌等滞后性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到位”,组织机构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推进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限度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汛前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隐患意识和预防意识。
(三)做好灾害预防。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灾害调查巡查和灾情速报、日报和月报等各项制度。各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要坚守岗位,严格监测防治区情况,确保信息畅通。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并结合工作职责,对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提早研判,认真研究解决办法。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群测群防体系运行、年度防治方案落实、群测群防员工作条件保障等各类工作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顺利度汛。县地灾监测领导小组不定期巡视抽查,特别是降雨期间或降雨后,重点检查灾害点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等防汛工作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因监测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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