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沽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抽查的公示
按照《2024年沽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双随机、一公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24年11月20日,由沽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县域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检查。
本次检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1家检查对象:
沽源县建飞清真烧烤店(92130724MA08BMGW8M);
抽查事项:1.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不具备应当具备条件的检查;2.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人并非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检查;3.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逾期不改的检查;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私自转让或出售的检查;4.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禁食的食品,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的检查;5.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单位的字号、食品名称、专用包装物、广告用语或图像,含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忌讳的内容,逾期不改正的检查;6.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的风俗屠宰加工清真牛羊肉、禽肉的检查;7.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的检查等。
经检查,检查对象未发现问题。
沽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