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是国家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证生猪市场价格稳定而出台的惠农政策。目前,我县已完成2024年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申报、无害处理及其监管、补助申请、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经过省、市、县三级农牧部门审核,我县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应当享受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病死猪12617头,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分段补助标准按病死猪体长分55(含)cm以下、55-100(含)cm、100cm以上三段实施补助,以上长度是指从病死猪的耳根处至尾根处,其中55(含)cm以下不超过45元/每头、55-100(含)cm不超过90元/头、100cm以上不超过160元/头,按上级文件要求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或养殖场自行承担。由于2025年资金不足以支付,现按照实际补贴金额71.367%的比例足额发放,共计拨付资金721589元。1-6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到养殖场,从7月份开始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沽源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自行处理),无害化处理场领取当年补助资金的60%,养殖场领取当年补助资金的40%。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电告5812389。如有举报违法违规,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全年补贴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公示期7天,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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