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确保我县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河北省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冀灾险普办发〔2020〕2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意见》(冀发〔2019〕25号)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普查,全面获取主要致灾信息、重要承灾体信息和历史灾害信息,摸清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县致灾风险水平、承灾体脆弱性水平、综合风险水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区域多灾并发群发、灾害链特征,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此次普查覆盖我县全部行政区域,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承灾体调查对象主要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财产、自然资源与环境、区域经济等。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和草原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
(二)普查内容。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落实具体普查任务及普查数据成果的审核汇集。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因子调查,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重点隐患调查。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县、乡普查工作机制,编制普查任务落实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主要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任务,汇总上报普查数据成果,按要求完成评估和区划任务。
四、普查组织和经费保障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沽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县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县普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作为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普查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普查任务落实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部门本领域普查各项工作。
普查工作经费由县级财政按照事权支出责任承担本级支出,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技术支撑,整合部门资源。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工作专班,从成员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中抽调工作人员,充实普查技术队伍。要会同各成员单位编制本级普查任务落实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普查调查、质量控制、成果汇交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各部门已有资源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建共享。
(二)严格数据报送,确保成果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乡镇、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平台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为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沽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沽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沽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任晓伟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姜占国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彦君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建林 县财政局局长兼国资监局局长
成 员:王 峰 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 锋 县商务局局长兼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温德利 县民政局局长
王克礼 市生态环境局沽源县分局局长
杨文军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世亮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 强 县水务局局长
武雅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贵军 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卢建峰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占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安焕忠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于咏霞 县统计局局长
任伟军 县气象局局长
武旭东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海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杨洪廷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东 平定堡镇镇长
马兴华 高山堡乡乡长
孙绍昆 小厂镇镇长
李玉海 长梁乡乡长
李永军 丰源店乡乡长
赵学礼 西辛营乡乡长
李 慧 莲花滩乡乡长
贠占义 小河子乡乡长
王 强 九连城镇镇长
马云波 白土窑乡乡长
李志军 黄盖淖镇镇长
李治国 闪电河乡乡长
张金宝 二道渠乡乡长
王庆刚 大二号乡乡长
田福军 平定堡镇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彦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武旭东同志兼任。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http://www.zjkgy.gov.cn/xxgk/content/content_xxgk.jsp?contentId=36903&___sys_cms_preview___=b37f94541eeadee39579933044b3d07cdc561e2f8c43cdf9c44294d0a2a00736